我市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日前,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正式发布。
统计显示,我市耕地面积112236.53公顷(168.35万亩),其中,水田45611.91公顷(68.42万亩),占40.***%;水浇地5561.28公顷(8.34万亩),占4.95%;旱地61063.34公顷(91.60万亩),占54.41%。园地面积63737.73公顷(95.61万亩),其中,果园63432.43公顷(95.15万亩),占99.52%;其他园地305.3公顷(0.46万亩),占0.48%。林地面积207000.25公顷(310.5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376.73公顷(29.07万亩),占9.36%;灌木林地173433.79公顷(260.15万亩),占83.78%;其他林地14189.73公顷(21.28万亩),占6.86%。
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显示,全市湿地面积14978.35公顷(22.47万亩),其中,沼泽草地269.7公顷(0.40万亩),占1.80%;沿海滩涂11668.38公顷(17.50万亩),占77.90%;内陆滩涂3038.62公顷(4.56万亩),占20.30%。全市草地面积11659.84公顷(17.49万亩),主要为其他草地。
此外,我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86516.61公顷(129.77万亩),包括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4262.13公顷(21.39万亩),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5768.4公顷(53.65万亩),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用地。
2018年9月,我市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市6个县(市)区选派及聘用技术人员350余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34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市自然资源局将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调查成果使用价值。同时,加强成果共享应用,将此次调查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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