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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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8日发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代函[2021]1283号)要求,为做好“十四五”期间辽东绿色经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根据《土地复垦实施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确定的振兴区历史遗留矿山名录公告如下,公告时间: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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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4:09: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