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快递包装回收的建议(第075号)的答复
代表姓名:赵治兰
建议内容:
一、背景和问题
当下,网购盛行,快递业迅速发展,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产生了大量包装垃圾。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多地发现快递检测阳性,如何安全地收取快递成为人们的热议话题,无接触配送成为新趋势。目前,专门针对快递包装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链条尚不完备,包装垃圾被当作普通垃圾处理,循环利用效率低,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原因分析
1.企业运营成本高。就目前现状来看,快递包装基本采用纸箱、塑料袋两种包装,除商品自带纸箱外,考虑在购买、仓储、运输环节的成本,小件商品或小企业、个体商家往往采用价格低廉的塑料包装。
2.公众配合度低。快递多储存于快递柜、快递驿站等地,基于天气、拆盒清点、去除个人信息、打包拿走等原因,用户往往直接拿走快递另行处理,零散快递包装直接变成垃圾,即使有部分包装被挑拣出来作为可回收垃圾,利用率也大打折扣。
3.政府缺乏有效配套。2020年,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126号),提出推动快递包装“绿色革命”,全面支撑快递业绿色发展的8项重点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现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快递接收末端,缺乏相应配套来促进快递包装循环利用制度化、日常化、便捷化。
三、建议
加强政策扶持。推动落实国家鼓励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等优惠政策,加大对达到循环利用标准的快递包装生产企业,以及使用循环利用快递包装产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快递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部分试点城市率先建立积分制快递包装回收体系,将快递包装回收与垃圾分类工作有机结合,嫁接相关环保企业垃圾分类积分规则,对快递包装及填充物采取循环利用-废品回收-销毁处理3级递减的积分办法。
承办单位:皇姑区城管局
经办人:崔蔓倩
联系电话:26740299
办复情况:
赵治兰代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全面落实******关于垃圾分类***批示精神。皇姑区分类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行动号召,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2021年皇姑区分类办获得全市绩效考核排名第一,业务工作考核排名第三的好成绩,2022年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一月份和二月份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千分制考核排名中荣获第二名,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我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计划,2022年目标完成皇姑区***5个居民小区总数的50%以上也就是324个“四分类”示范小区,用于195个“四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按每300至500户设立1处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共计975处。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撤桶并点工作。为深入推进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力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逐步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皇姑区分类办督察组成员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结合居民小区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启“撤桶并点”工作,督察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确定实施“撤桶并点”的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了解掌握小区居民户数,现有垃圾桶点位、数量及各类垃圾产生量。传统厨余垃圾分类是通过小区门口、单元门口设置四分类桶进行分类投放,原有方式无专人值守、无积分兑换不能提高居民参与率存在混投现象。本次升级改造将厨余垃圾桶撤出,并点设置智能垃圾分类驿站。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启动建设完成了15个小区,35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位。
(二)厨余设施建设工作。自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皇姑区强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理末端设施建设。2月刘光部长带领分类办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与中城集团厨余末端企业负责人碰头,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书记落实厨余处理设备的建设。目前,皇姑区已完成沈阳市首个5吨厨余处理设备的建设,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同时31个示范园区的居民小区厨余量有序开展。已完成975处厨余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工作。
(三)宣传发动工作。2022年3月8日在皇姑区太平庄园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大讲堂”活动,全面启动2022年皇姑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我区第一季度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共计150余篇,其中传统媒体12余篇,新媒体140余篇,垃圾分类宣讲团开展活动150余次。2022年我区新增了垃圾分类宣教中心以“宣传分、引导分、帮助分、激励分”助推垃圾分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皇姑区将严格按照“九步工作法”做好“撤桶并点”工作,并对已完成选址的小区进行下一步的桶亭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宣讲团”加大宣传的频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践行“两邻”理念,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加强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共同打造低碳生活。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撰稿人:甘雪娟
审核人: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