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高科特纺织市场A座17号铺公开协商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就高科特纺织市场A座17号铺进行公开协商租赁。
一、本次资产高科特纺织市场A座17号铺的承包经营权租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资产情况
序 号 | 标的物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用 途 | 租赁年限 | 公开协商价 (元/平方米/月) | 合同履约 保证金 | 备 注 |
1 | 高科特 纺织市场 A座17号铺 | 75 | 商 铺 | 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61.00 | 6个月租金 |
(一)资产位置:位于乐从镇高科特纺织市场。
(二)资产类型及用途:商铺。
(三)租赁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租金收取方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半年支付一次,上半年的租金在每年的1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的租金在每年的7月20日前支付。
(五)租金递增情况:第二年起每年以第一年为基数递增6%(即自2019年起每年以第一年的协商价为基数递增6%)。
(六)竞投方式:公开协商。
三、其他约定
(一)按标的物现状使用,不得搭建任何硬底化建筑物。
(二)不得用作餐饮业、工业。
(三)商铺属临时租用。合同期内,如居委会、资产办、股份社因改造开发,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开发、建设等需要,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回商铺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60天内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自行搬迁完毕,将商铺交回甲方使用,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四)该标的物不得用作从事污染环境、木类制作、化工行业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经营。
本方案公示自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起至2018年8月28日下午5:30止。如对公开协商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细海北路1号
联系电话:0757-28333127 邮政编码:528315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
联系电话:0757-28331516 邮政编码:528315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