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华口段道路照明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华口段道路照明)已由相关主管部门(以顺规资[2013]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26万元,工期:60日历天。
2.2本工程为容桂外环路建设工程(华口段道路照明),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外环路华口段道路。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现状10米高路灯及其基础22套,安装桥上及地面9米高低路灯各9套、桥上及地面12米单悬臂路灯各9套、12米双悬臂路灯73套及12米交叉口路灯17套,安装照明控电箱1台,砌筑手孔井60套,砌筑控电箱电缆井1套,敷设相关管道及线路,恢复绿化带,修复破损人行道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3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文窗口报名。地址: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5.2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3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华源支行,户名:陈淑兰,帐号:44-465***********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5月23日 上 午9:30 ,地点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和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项目收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接受身份验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经招标人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以便办理该项目报建和监控施工质量,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 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经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28381006
传 真:0757-26387220
地 址:顺德区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邮 编:52830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电 话: 136****7699
传 真: 0757-22381222
地 址:顺德区大良政通路家乐村三座二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838127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评标办法及合同专用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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