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政府行政办公大楼清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乐从镇政府行政办公大楼清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1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政府行政办公大楼清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办公大楼清洁服务 | 1 | 项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清洁卫生服务的专业单位;
3、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LC11001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3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1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李副主任 |
电话:0757-28331***0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57-83939027
传真:0757-8393901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