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大良吕用宗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于 2017年9月4日受理顺德区大良吕用宗食品小作坊提出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许可申请。已完成审查工作,现在发证前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异议的,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联系电话:0757-22338622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28号
邮编:528300
公示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