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登记及劳动年审管理
根据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用工管理工作》的要求,规定用人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劳动年审、用工登记手续。
办理劳动年审时间:每年的1月4日至4月30日(如时间有更改提前另行通知)。
办理劳动年审时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收复印件;(2)企业规章制度;(3)员工花名册;(4)2010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正、副本;(5)2011年《顺德区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手册》;(6)填报《2011年度劳动保障年审手册》;(7)填报《佛山市顺德区单位用工备案申报表》。
如新参加劳动年审或新办企业办理用工登记的,应提供劳动年审应提供资料中的(1)(2)(3)(7)项资料。
相关事项注意:
1、填报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年审和用工登记均不收费。
3、办理地点:各居村的劳动服务站(附联系电话),也可以到伦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联系人:苏影芬,电话:27722955)。
▲拒不参加劳动年审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