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1年度评估中介机构入围申请的公告
关于受理2011年度评估中介机构入围申请的公告
三建告[2010]4号
因工作需要,根据《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规定,我局现向社会公开受理2011年度土地、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围的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达二年或以上。
(二)具备全国或广东省范围内执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需在佛山市范围内有工商登记注册或有注册分支机构;具备佛山市范围内执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需在佛山市三水区范围内有工商登记注册或有注册分支机构。
(三)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10年12月31日17:3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逾期的不再受理:
1、入围中介机构申请书和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二年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职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凭原件核对);
5、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6、2010年前三季度纳税证明。
三、受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业务办事处)六楼土地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陈***、梁*** 联系电话:0757-87770383
特此公告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入围中介机构承诺书(参考示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机构作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入围中介机构,特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评估或审计行业执业自律准则及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本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在评估或审计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本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3、本机构及工作人员,不赠送财物,或以其他方式贿赂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参与摇号,严格按照委托书的要求进行评估或审计,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5、申请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准确无误,有关本机构资质条件、执业人员和范围等发生变化影响到评估或审计质量的,应及时告知。
6、受托后,应独立按时完成评估或审计工作,不得无故放弃评估或审计工作和擅自转让评估或审计业务。
7、在评估或审计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收受当事人的钱、财、物,不做有可能影响到评估或审计结果的行为。
8、对出具的评估或审计报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本机构应在收到委托方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正或做出书面答复。
10、因违反承诺的,或违反《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XX分局)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的,愿意接受该办法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盖章) 日期:
附:《佛山市国土资源系统选定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的具体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摘录):
第四条:入围中介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达二年或以上的;3、取得资格证书的专职专业人员;4、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5、作出书面承诺。
具备全国或广东省范围内执业资格且在佛山市范围有工商登记注册或有注册分支机构的入围中介机构,可承办全市范围内的评估、审计项目;仅具备佛山市范围内执业资格的入围机构,只能承办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视为在禅城区)范围内的评估、审计项目。
第六条:确定具体评估、审计项目和选定机构的程序:(二)告知摇号时间和地点,局业务科(股)室或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围中介机构,告知摇号地点和时间,电话通知应做好记录,对因中介机构自身原因而不能告知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规定时间未派员到达摇号现场的中介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第八条:入围中介机构有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当年的入围中介机构资格,并取消其第二、三年的入围申请资格:1、中签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的。2、超过委托时限未提交工作成果、经两次书面催办无正当理由仍未提交的。3、经局会审(股)科室讨论,认为评估(审计)结果有明显质量问题而中介机构拒不修改,或累超过三次修改后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的;4、违反承诺的,对第2、3种情形的,取消其原委托资格,还应更换中介机构并重新委托,原中介机构不得收取费用,中介机构有上述行为且造成损害后果的,由中介机构承担民事责任,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参加摇号的,取消其当年入围资格。
第九条:委托方应在收到评估(审计)报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中介机构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评估(审计)报告进行修正或做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