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法律顾问机构的通知
关于聘请法律顾问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详见***。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在佛山市三水区,并在三水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拥有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专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能够指定1名以上经验丰富的的职业律师为我局及时提供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
(三)对政府机关运作和佛山市三水区的经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较为熟悉,特别是对于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四)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五)律师团队中有执业律师具有多年直接或间接的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费用额度
人民币10万元以内。
四、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意向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推荐为我局服务的1名以上职业律师及配备团队的基本情况;
4.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送或寄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306室政策法规科(联系人:郭***,电话:0757-87755915,电子邮箱:87755971@163.com)。
(二)评审
我局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并公示后,我局将与选取的律师事务所签署相关聘用合同。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8月19日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依法行政类
(一)参与我局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矛盾化解,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二、业务合同审核类
(一)对我局招商引资工作中,涉及备忘录、意向书、投资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书在履行保密职责的前提下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并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必要时参与相关洽谈和起草工作。
(二)我局拟聘请中介(含购买服务)开展的工作,以及其他业务的合作,对相关公告(通知)及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修订意见。必要时参与相关洽谈和合同起草工作。
三、政策文件类
(一)对于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等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进进行指导,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对我局拟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并参与政策文件的制、修订等工作。
四、涉诉事务类
(一)参与或者受委托处理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维护我局法律权益。
(二)参与我局其它对外法律事务的协商、谈判。
五、法律知识培训类
(一)针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律文书的制定等重点工作,每年组织进行两次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经信、科技、商务等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等活动。
六、我局的其它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