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16日至31日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1 | 关于《佛山市三水高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江南新区1/2号地块宗地 2、33、35建设项目(江南新区愉园)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三西环复〔2017〕20号 | 2017年7月18日 | 见*** |
2 | 关于《佛山市三水区新宏城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三西环复〔2017〕21号 | 2017年7月18日 | 见*** |
3 | 关于《广东中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三西环复〔2017〕22号 | 2017年7月18日 | 见*** |
4 | 关于《佛山鼎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北江新区新城璟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三西环复〔2017〕23号 | 2017年7月25日 | 见*** |
5 | 关于《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新动力广场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三西环复〔2017〕24号 | 2017年7月26日 | 见***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西环复〔2017〕20号关于《江南新区愉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三西环复〔2017〕21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区新宏城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三西环复〔2017〕22号关于《广东中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三西环复〔2017〕23号关于《佛山鼎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北江新区新城璟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三西环复〔2017〕24号关于《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新动力广场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