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乐平预制厂混凝土预制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拟对佛山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乐平预制厂混凝土预制件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委贤寮村“荷大塘”(土名)地块一、地块二,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地面积52456.8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年产砼梁8万立方米。项目定员45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设员工宿舍及饭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站2台、搅拌站制冷系统1套、100t水泥罐8台、龙门吊8台、砼搅拌车6辆、张拉设备16套、压浆设备5套、电焊机20台、汽车起重机2台、砼泵车1辆、液压模板10套、钢筋加工设备2套、装载机2台、轮胎式提梁机2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年9月12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3〕14号)。
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粉尘,已采取密封搅拌方式,并安装了内置布袋除尘装置,粉尘废气经除尘后再经内部沉降收集回用,不外排。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焊接废气,已加强车间通排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食堂设2个炉头,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油烟废气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回收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废气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附录A限制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两者取其严者)的要求。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增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增源环测ZYHCWT20141223-0172)。排污口编号:废水WS-1143001、油烟废气FQ-1143001、噪声ZS-1143001、固废GF-1143001。
四、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5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