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工业园乐盛路1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89.6平方米,建筑面积12418.84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年产铝型材管5000吨。项目工程建设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和宿舍等。项目员工人数共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30人在厂内食宿。
项目一期投资150万,环保投资6万,年产铝型材管2500吨。公司员工15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挤压机2台,棒炉2台、时效炉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于2014年9月26日通过我局的审批(三环复[2014]111号)。
项目一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0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进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一期棒炉加热工序和时效炉,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一期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外卖回收公司定期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排污口编号:废气FQ1112001、废气FQ1112002、固体废物GF1112001。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一期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为0.108吨/年、氨氮为0.022吨/年,该指标纳入南部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不另行分配。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5吨/年。二氧化硫为0.0105吨/年、氮氧化物为0.0945吨/年。
(七)此次项目一期验收不包含作为食堂验收。
此复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环境保护板块
2014年10月8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