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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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白坭镇将执行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一般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计征,有的甚至8倍,实际征收标准较之2012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以超生一个子女为例,新标准实施后,夫妇双方为城镇居民的,征收额为209888元,比原标准增加了22824元;农村居民征收额也提高到159216元,比原来增加了16200元。而对于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如果超生一个子女,城镇按照计征基数的7倍,农村按照计征基数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单方征收额达到18万元以上,农村居民单方征收额则为10万元以上。按照现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也将是逐年提高。
据悉,新标准已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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