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田广场二期46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216号
关于金田广场二期4-6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风路以东、人和市场以北的拟建设项目金田广场二期4-6座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田广场二期4-6栋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风路以东、人和市场以北
四、申报类型:单体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4座首层消防控制室防火卷闸改为铝合金玻璃门;
2.4座1-17层平面图前室水电井位置调整,屋面层增设消防水池;
3.5、6座首层车库后墙增加采光窗;
4.5、6座1-11层平面图前室水电井位置调整。(详见附图)
金田广场二期4-6栋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19.5平方米,计容面积、基底面积不变。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符合该地块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30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5月21日
***:
图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