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浦花城一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585号
关于欧浦花城一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133号的建设项目欧浦花城一期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欧浦花城一期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2016年7月12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重新调整欧浦花城一期总平面规划布置。重新布置高层住宅塔楼及沿街商铺位置,并根据建筑物位置重新调整地块内路网。
2.规划总建筑面积由421133.26平方米调整为453927.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333674.50平方米调整为356074.25平方米。
3.容积率由2.062调整为2.2,建筑密度由23.48%调整为23.28%,绿化率由48.8%调整为49% ,其余指标微调。
4.原规划有26栋塔楼,现调整为24栋塔楼。现规划20#、21#、22#、23#、25#、26#、27#、28#、29#、30#、31#、32#、116#、117#、118#、119#楼为32F; 120#、121#楼为28F。
5.重新调整地下室范围及地下室车库出入口位置。取消原115#-29#之间的地下室车库出入口。
6.原编号28#-117#之间的垃圾回收站调整到用地东北角出入口位置附近。
7.原位于22#栋首层及239#栋的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调整到地下室负一层西北角位置。
8.原"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名称调整为“卫生服务站”;位置由原30#栋的首层,调整为20#栋首层及夹层。
9.原位于25#栋首层及31#栋首层的物业管理用房,现调整为位于地下室负一层西北角,文化活动站东边及21#栋、116#栋、120#栋首层及夹层。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16185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927.4平方米,基底面积37679.1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56074.25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23.28%,绿地率49%。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4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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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总平面初设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