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田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田箱涵工程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2、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田箱涵工程 3、工程地址:高明区明城镇 4、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高明区明城镇,主要内容包括:高田水库拆除旧砼路面、石墙、涵管,新建高田水库出水口的蓄水陂;新建C30砼双孔箱涵,箱涵每孔净宽 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通过年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必须由拟委派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按本公告要求带备的相关证件亲自到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必须由拟委派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按本公告要求带备的相关证件亲自到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 地点: | 时间:至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图纸电子版:200元。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先生(0757-8883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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