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俊豪雅苑2楼及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5号
关于俊豪雅苑2#楼及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大坪工业区的俊豪雅苑2#楼及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申请单位:佛山市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俊豪雅苑2#楼及地下室
三、项目修改情况
1.在保持建筑间距不变,建筑总高度满足总平面图的前提下,2#楼调整住宅核心筒布置,部分户型进行微调;
2.2#楼北面增加2-16层悬挑阳台;
3.2#楼南侧原局部15层调整为16层,总户数增加4户;
4.2#楼开口内天井两侧墙开窗修改为飘窗;
5.2#楼A03、A04、C03、C04户型增加入户花园;
6.调整首层车位数量及车库分隔;
7.天面增加装饰性构架(平立面透空率均大于80%);
8.由于上述调整,2#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18535.47平方米调整为18939.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5863.38平方米调整为16183.61平方米,基底面积由1401.23平方米调整为1401.12平方米,单体指标汇总后满足总平面及设计条件要求(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