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开)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概况
一.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主要职能
根据明机编〔2012〕5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归口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管理,内设办公室、土地储备股、土地开发整理股。主要职责和任务:(1)承担全区土地征用事务,组织征地范围的地籍地类调查、地块定界和勘测工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负责其报批后的新征土地的“三通一平”的组织实施;开展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协调用地单位关系,承担市区回收土地的拆迁、旧区改造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2)承担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和收购储备工作;具体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为建设用地提供占补平衡指标,建立耕地储备库和建设用地储备库。(3)具体负责荷城街道已征用的土地和征而未用的国有土地的事务性工作。(4)负责本区土地垦复基金的组织、投放、回收工作。(5)负责全区闲置土地的回收和闲置费收缴的前期工作。(6)承办区政府、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高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6人,在职人员16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0821.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21.92万元;本年支出10821.92万元。
二.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5年度收入预算1082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821.92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5年度支出预算10821.92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96.4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25.4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0496.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0.34%,医疗卫生支出占0.21%,住房保障支出占0.18%,其他支出占99.26%。
(二)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相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增减。
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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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5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