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高明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高明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
现将《高明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傅伟荣,联系电话:88222239。
***:1.佛山市高明区全员培训分工表;
2.授课老师标准;
3.佛山市高明区全员培训安排表;
4.培训档案清单;
5.佛山市高明区企业员工培训台账;
6.佛山市高明区企业员工培训记录;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表;
8.国企承诺书;
9.非国企承诺书。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8日
高明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遏制我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指示,依据《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佛安监〔2015〕23号)、《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的通知》(佛安监明电〔201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精神为指导,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在全区范围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各领域、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学好、用好新安法,做到懂法、守法,从事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区、镇(街道)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上半年集中开展的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辖区所有企业都要开展全员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培训的“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分工。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方案实施培训工作。全区全年需要开展全员培训的重点监管企业为850家,其中市局负责出资培训490家,其余由区、镇(街道)负责(***1)。
(二)培训形式。采取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免费培训和企业自行开展培训两种方式,实现对企业员工培训的全覆盖。
(三)培训时间。从2015年4月16日至12月31日止。7月1日前,全区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9月30日前完成市局负责出资培训的490家企业,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所有企业的全员培训。
(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颁发的总局令,开展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事故风险防范、事故责任追究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等相关内容的课程培训。
(五)培训师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丰富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佛山市安全生产培训讲师团成员、各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安全生产专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等均可以作为全员培训的师资。其中区、镇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带头至少在企业全员培训班上授课一次。
根据佛山市安全监管局的安排,佛山市高明区育人职业培训学校、佛山市光明职业培训学校和佛山市安业安全事务咨询公司等三所学校为我区本次企业员工培训全覆盖的培训机构。其中,光明学校负责培训荷城街道125家企业,更合镇20家企业。育人学校负责培训明城镇50家企业。安业学校负责培训杨和镇50家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计划。各镇(街道)要明确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向有关企业传达全员培训的有关要求,做好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各分局和培训机构要充分沟通配合,做好详细的培训计划(***3),确保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二)分类开展培训。请各分局将辖区内培训企业按所属行业进行细致划分,由培训机构按不同行业安排对口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授课。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前应调查了解企业的培训需求,协商好培训内容,使培训内容更贴合企业实际,提高培训质量。
(三)保障全员参训。全员培训即企业每一名员工都要参加培训课程。人数较多的企业因生产需要不能一次性组织参加培训的,剩余未参加培训的员工由企业自行开展相似形式的培训,确保每一名员工都参加培训。对组织不力的企业,各分局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置。
(四)建立培训档案。安全监管部门、各培训机构和企业均要建立培训档案(***4),以备检查。
(五)加强监督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抽查一部分课程,安排工作人员到场指导并了解授课老师的授课情况,听取企业和员工的反馈意见,避免培训机构马虎应付,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提醒培训机构,或直接向区局反映。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表》(见***7)的内容将全员培训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必查内容。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培训工作作为“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区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各镇(街道)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另外,要求国有企业签订《国企承诺书》(***8),非国有企业签订《非国企承诺书》(***9)。
(七)确保工作进度。各分局要按照要求立即开展全员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进度不落后。
(八)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要随时掌握培训开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开展全员培训的情况(***5)至区局宣教科。各镇(街道)分局要将此次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连同电子版)上报区局。
***:
103 ***8:国企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