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大桥五位一体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沙大桥五位一体提升工程设计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经济促进局的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丹灶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次指引规划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路(金沙大桥—沙滘桥)段,现状道路边线纵深50-80米,重要节点半径100-200米,全长约2.1公里;最终以甲方要求为准。
2.3 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2)方案审查阶段:组织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且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最终方案设计成果。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成果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且向甲方提交工程概算。
(4)后续服务期限:整个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办理相关的规划报建手续(若有),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
注:以上时间均为设计人的工作时间,不计因方案讨论、公示、评审、报批等而发生的时间。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路(金沙大桥—沙滘桥)段,现状道路边线纵深50-80米,重要节点半径100-200米,全长约2.1公里;最终以甲方需求为准。
注:后续服务工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②实施全过程控制;③签订设计服务承诺书;④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及设备招标工作,负责编写设备技术文件。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即达到施工图深度。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 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人员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当月起开始计算往前顺推算)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当月起开始计算往前顺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当月起开始计算往前顺推算)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08月 24 日至2016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地点: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
售价: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4日8时30 分起至2016年08月 30日17 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0.691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0.6919 万元。投标担保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09月19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如特定人员和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时,则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投标人应保管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
(3)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存放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丹灶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邮 编: 528216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757-85405672 | 电 话:0757-82258808 |
传 真: | 传 真:0757-821326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
2016年8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