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清大道接九江大道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J2013027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社区居民委员会 的 河清大道接九江大道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二、工程名称: 河清大道接九江大道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三、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工程规模: 河清大道接九江大道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预算造价约为人民币68.05万元。本工程包括:道路铺设22cm厚C35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5%水泥石粉基层,35cm厚石渣垫层、浆砌块石护坡、塑料管道铺设等。
五、计划工期:_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 4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5月,工期_30 日历天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建设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规定:“持外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 故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须驻九江镇内工作,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建设。(最低数量要求为1人);
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名;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投标人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属于投标人本单位为其购买的(其中必须至少包括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必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以供核实。
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间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业绩要求:近三年(从2010年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有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0万元或以上的混凝土路面或公共建筑施工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9、本工程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帐户汇出。
10、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 4 月 11 日~2013年 4 月 17 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内的农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第一联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地址: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E座三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人账号:8002***********89; ③收款人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信和支行;④款项来源:河清大道接九江大道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费; ⑤缴费金额:300元。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
时间:2013年 4 月 11 日~2013年 4 月 17 日下午5时00分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E座三楼)
电话: 0757-81867001 联系人 : 陈先生 龙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谭*** 联系电话:0757-81775130 传真:0757-81775129。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3年 4 月 23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C座二楼)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社区居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39****5788
传 真:
联 系 人: 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传 真: 0757-81775130
联 系 人: 谭***
日 期: 2013年 3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