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大桥工程(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大桥工程(二次招标)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大桥工程(二次招标)位于南海区丹灶镇,西接丹建路,跨越南沙涌,东接罗下路,路线全长1.325km,其中全线桥长为673.24m,共有大桥一座,红线宽36m,平交口两处,主线为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
本招标项目的建安费约为1.4亿元。
2.2 计划工期:自2012年 9 月至2014年 3 月,共计 540 日历天。
2.3 标段: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罗行大桥的全部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经公开招标的以下业绩。项目业绩内必须包含:单座桥长大于600米(含600米)且单跨跨度≥62米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单跨跨度≥62米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以上业绩可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②上述业绩证明资料要求附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上述施工业绩的中标公告(公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若未能提供查询网址的须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书。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作为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负责过经公开招标的单座桥长大于600米(含600米)且单跨跨度≥62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管理,或单跨跨度≥62米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工程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 8 月 1 日~2012年 8 月 7 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2年 8 月 1 日-2012年 8 月 7 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霍兆明、曾宏健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电话:0757-8636868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8 月 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2年 8 月 21 日9时00分至2012年 8 月 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丹灶镇资产交易中心。
6.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明书,开标前将对项目经理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nhcet.com)和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等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85430016
传 真:0757- 85413602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霍兆明、曾宏健
电 话:0757-86300101、0757-86312820
传 真:0757-86368680
2012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