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舟体育馆补充公告02号
海舟体育馆补充公告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海舟体育馆公告作出延长报名时间及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海舟体育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中“业绩要求:须具有2012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成功完成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20万元或以上的体育馆建筑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修改为:“业绩要求:须具有2012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成功完成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20万元或以上的(体育馆建筑施工或体育馆设施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名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20日24时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 分。
6、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及补充公告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海舟体育馆招标公告”及“海舟体育馆补充公告”,已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