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规范315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规范“3·15”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区各行业经营者:
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我区各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主动明码标价,做到价格标示真实明确;同时应自觉规范打折、促销、降价、赠送等价格促销行为,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有关行业经营者应重点规范下列价格行为:
(一)各行业经营者不得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或使用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进行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商场超市、服务行业特别是电商行业经营者,应重点对以上价格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防止因此产生的价格纠纷和投诉举报。
(二)餐饮行业经营者应注意做好茶位费、纸巾费等价格公示,在菜牌、堂内公共区域等显著位置广而告之;有海鲜档口的餐饮企业应注意规范标价格式,标价牌上注明“元”、“斤”、“只”等具体的计价单位。
(三)旅游中介机构应重点规范广告宣传中的标价行为,标示的“原价”应在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有实际交易记录,优惠折扣应与折前实际成交价格相符。
(四)各停车场(位)经营者应落实明码标价工作,按规定的格式制作收费标价牌,在停车场入口、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做好收费解释工作。
三、行业协会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行业价格行为动态,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做好自律,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
四、目前,大多数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根据供求关系等实际情况自主定价。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服务之前,仔细阅读了解商品、服务的相关信息,警惕各种形式的“消费陷阱”。
五、我局将常年不懈开展各行业的价格专项检查,请各经营者做好自查自纠,注意日常价格行为。对存在问题又拒不整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有疑问或遇价格违法行为,请即拨打价格咨询投诉电话“12358”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