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开展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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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的最新文件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政策并计划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涉及政策调整,现决定停止办理原定于 10 月-12 月开展的职工身份参保人 2022 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届时将根据新的普通门诊政策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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