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大到禅城区开展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7月31日,市人大立法评估工作组蒋万伦、叶雪青一行7人到我区开展《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称为《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人大相关工委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等共15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评估组听取了环保、公安、城建、交通等部门汇报了条例实施颁布后的执行情况以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自《条例》实施以来,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职责清晰,沟通顺畅,并在监督检查中已经形成合力,取得了良好的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集中在违法行为确认、违法成本低、震慑效果不大等问题上。同时,相关部门还对条例的进一步补充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评估组听取职能部门汇报情况
随后,评估组到南庄镇开展实地调研,向有关企业负责人了解按照条例引进新能源机械及机动车后企业环保成本的增加情况,与环保志愿者交流参与监督活动情况,并进一步了解了基层执法人员落实定期检测情况及困难。
评估组到南庄镇开展实地调研
叶雪青表示,条例实施两年以来,企业积极配合和部门的全力推进使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评估组进一步明晰了条例的落实情况,下一步会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补充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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