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第三季度创文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5〕***5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创建办《2015年第三季度佛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方案》的要求,请各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脏乱差现象。
二、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倡导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三、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四、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损坏。
五、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消防设施。
六、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八、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九、文体广场无被侵占、挪用现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有活动记录、实景图片或影响资料。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9月29日
禅建发[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第三季度创文工作的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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