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千亩产业载体项目科力远北侧储备地块项目等七个项目)的批后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千亩产业载体项目、科力远北侧储备地块项目等七个项目)》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审批编号:440****0210002)。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和依据
为完善公共设施和满足居民出行需求,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支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联合南庄镇开展了《佛山市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千亩产业载体项目、科力远北侧储备地块项目等七个项目)》的编制工作,拟通过使用2021年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市本级)33.4354公顷用于保障千亩产业载体项目、科力远北侧储备地块项目等七个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情况
本方案落实地块位于南庄镇紫洞村、湖涌村、南庄村、罗南村、贺丰村、杏头村、龙津村、醒群村及村尾村,地块总面积33.4354公顷。
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及高标准农田。方案调整前后,禅城区各项调控指标如下表。
调整前后禅城区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和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网络公告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现场公告地方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南庄镇人民政府、紫洞村、湖涌村、南庄村、罗南村、贺丰村、杏头村、龙津村、醒群村及村尾村。
五、批准机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六、批准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pdf
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pdf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