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禅城区卫国路75号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体育场馆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以及《佛山市禅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了解,研究决定对你单位管理的禅城区卫国路75号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单位:元/次
停车时段 | 按次收费 |
8:00-20:00 | 6元 |
20:00-次日8:00 | 12元 |
24小时最高限价 | 12元 |
说明 | 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计费时间包含首15分钟);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 3.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4.24小时内同一车辆多次进出停放的按一次收费,跨时段的按最高时段收费标准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视为二次停车收费,依此类推。 5.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停车设施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特点、停车供需等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 6.鼓励有条件的停车设施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全天或空闲时段低价或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
以上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8月25日,请你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并向社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