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关于统一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有关事项申报审核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改革暨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试运行视频会议精神,禅城区已于2020年12月上线试运行佛山市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为有序推动“市一体化平台”在我区上线试运行,做好“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与“市一体化平台”对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22日起,禅城区将统一使用“国家平台”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新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补办)”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目前,“市一体化平台”线上办理端口(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324797132)已实现与“国家平台”线上办理端口跳转功能,排污单位无需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进行线下入件申报办理或线上申报办理。
一、申报网址
排污单位申报的互联网登录地址:http://permit.mee.gov.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permit.mee.gov.cn%2FpermitExt%2Foutside%2FLicenseRedirect&gdbsTokenId=null。
二、申报要求
禅城区内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新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补办)”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事项的排污单位必须登录申报网址系统平台申请,并且如实完整填报,排污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填报的皆应通过排污单位账号完成。在提交相关信息后,我局方可开展审批流程,申报使用账号注册指引详见***。
三、业务咨询电话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82346297。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账号注册指引.docx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关于统一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有关事项申报、审核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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