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佛财行〔2020〕5号)的要求,为做好 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拨付工作,现我局开始收集资金拨付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禅城区财政拨款单位账号情况表》(***1)原件1 份(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行名称请填写正确完整。
(2)所提供银行账户的近两个月内任意一笔流水复印件1
份或截图1 张(盖企业公章),确保银行账户有效。
(3)收据原件1 份(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金额见***2,内容填写:今收到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万元(收据日期不填写,经手人处签名,不接受A4 纸)。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如公司企业名称有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 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提交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5日。
三、提交地址:请将材料邮寄至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二十一号302室)。
***:1.禅城区财政拨款单位账号情况表.docx
2.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wps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