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禅城区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配套奖励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佛禅府办字〔2014〕4号)文件关于“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的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受理2014年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配套奖励申请,请相关企业填写申请表(***),并与省局印发的认定文件一并在11月13日前提交我局,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 梁浩辉,联系电话:82340446、139****1144
***:1.***:禅城区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doc
2.禅知〔2015〕11号-关于受理禅城区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配套奖励申请的通知.doc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