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及落实工资分账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5〕580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防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及落实工资分账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5〕536号)要求,结合近期,我区房屋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欠薪问题频发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及落实工资分账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范围
禅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一)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情况;
(二)施工企业是否设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台账是否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及其方式等。
(三)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职责;
(四)各建设、施工企业(含分包单位)是否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有无建立劳资矛盾化解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三、活动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4日)。由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组织对所属全部工地自有劳务用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用工行为,各责任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二)检查阶段(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0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根据各企业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开展全面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并建立检查台账。我局将在各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复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三)督查阶段(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30日)。市住建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工作组进行督查。
四、奖惩措施
(一)将专项检查工作与加大诚信管理力度结合起来。在检查中,发现严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企业,将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进行诚信扣分
(二)将专项检查工作与招投标工作、社会舆论结合起来。对严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抄送市、区招标管理部门,警示相关部门限制其招投标;并报市局上报省住建厅予以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领域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自查工作。
(二)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认真组织力量展开全面检查,重点针对曾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闹事或上访事件的项目,特别是近期因欠薪引发上访的项目,切实掌握实情,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三)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2015年9月14日前将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及落实工资分账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报我局及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9月10日
(禅建发[2015]580号)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及落实工资分账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已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