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昨成立
有利于及时解决劳资纠纷
昨日(11日)上午,佛山首个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在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以后,在禅城区内因劳动争议不服仲裁裁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该巡回法庭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石湾法庭许祝华副庭长介绍,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设立后,将及时调解当事双方纠纷。以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向法院起诉前,立即申请人民调解员或巡回法庭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由巡回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也不需辗转到法院立案窗口咨询、立案,巡回法庭现场就可以办理立案手续,并在立案后3日内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及时、有效化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一旦调解不成,将及时移交禅城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安排开庭审理。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劳动者或可不需要打漫长的官司,可以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巡回法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并发出支付令,督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关款项。禅城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另据介绍,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为了保障日后胜诉的仲裁裁决或判决能得到实际执行,可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会依法定程序将劳动者的申请呈交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用人单位的财产。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成立之后,将加强与仲裁委的衔接,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由巡回法庭就地审查,在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并实施保全措施。(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