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刷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佛社保函〔2013〕83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社保局、市局有关科室:
随着我市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的大幅增加,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领域也将逐步扩大。目前,我市社保部门已实现向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下称两定机构)的POS 机安装、升级、调试等工作也基本完成。为了确保社会保障卡和旧的医保卡(下称两卡)能在两定机构正常刷卡消费,维护参保人的权益,现就做好刷卡应用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社保局、两定机构、各有关银行应高度重视参保人刷卡应用及管理工作,使两卡的刷卡消费得到有效推进。
二、各区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小组,应与银行联合及时对辖区内两定机构POS 机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实现使用人员能够规范熟练操作。
三、两定机构应为参保人使用两卡刷卡消费提供服务,并加强对POS 机使用人员的管理。社保部门将把两定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两卡刷卡消费服务纳入协议管理,两定机构不得推诿拒绝参保人刷卡消费,如出现推诿拒绝参保人刷卡消费经调查核实的,按违约行为处理,并由区社保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每发现或被举报投诉一次,给予黄牌警告一次。一个社保年度内被两次黄牌警告的两定机构,由区社保局报市社保局批准后终止与其签订的协议,并提请人社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四、参保人持两卡在两定机构的POS 机上刷卡不成功的,由两定机构POS 机操作人员及时向区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小组反映。区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小组应及时会同银行及POS 机维护公司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并按下列办法解决问题:
1、属于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的问题,由银行或银行委托的POS 机维护公司对POS 机进行维护排除故障;需市局社会保障卡中心协助处理的,由区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小组书面汇总上报。
2 、属于卡的问题,由区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小组查明原因,属社保问题的,由社保卡小组直接处理;属银行方面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到发卡银行作相关处理。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