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何坚雅五金喷塑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何坚雅五金喷塑厂技改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新开发区 | 佛山市禅城区何坚雅五金喷塑厂 | CB2016-1-037 | 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现于原址进行技改,取消原有除油、酸洗工序,将冲压工艺改为磨砂工艺。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金属椅子11200件、金属台2800件和金属茶几6000件。主要设备有:气体压缩机1台,打机1台,喷粉柜2台,烘干炉1台。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下水道;无生产废水产生;喷粉粉尘经喷粉柜内的高效旋风式中央回收装置回收利用,不外排;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引入低温等离子氧化法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废气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安纳检字(2016)第081208号﹞显示: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