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宏明发塑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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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宏明发塑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宏明发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宏明发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溶洲工业区自编B32-37厂房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为975m2,建筑面积为975m2,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生产销售。项目年生产塑料薄膜400吨,年产值约300万元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市政下水道排放至吉利涌;当项目所在区域有污水管网接入南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收集至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吉利涌;塑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定期清扫地面;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工艺治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噪声: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墨桶: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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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08: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