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继续配合做好物业管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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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禅建发〔2016〕220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区消防部门的要求,请各企业继续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
二、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三、定期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解决的马上报消防部门、街道办及居委会处理。
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做好演练信息报道。
五、制定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4月19日
(禅建发[2016]220号)关于继续配合做好物业管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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