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变更环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8日-7月1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变更环评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新源二路51号 | 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 | CB2015-1-156 | 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 | 项目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969.2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洗发露10000吨、沐浴露2000吨、护发素、焗油膏合计2000吨、啫喱水350吨、膏霜250吨、洗面奶80吨、洗衣液300吨、洗手液300吨、护肤水350吨和柔顺剂300吨。改建后主要设备有:搅拌缸(10吨)20套,搅拌缸(5吨)15套,搅拌缸(2吨)15套,真空制膏机5台,0.7吨制膏机3台,50kg制膏机1台,旋转式粘稠液灌装机10套,八头齿轮泵直线灌装机8套,捌头洗发水全自动灌装机13台,单头灌装机15台,啫喱水手动灌装缸2台,单头半自动灌装机21台,自动包装机100台,打包机5台,打标机4台,储水缸10台,储料缸30台,纯水处理设备1套,螺杆式空压机1台,有机热载体锅炉2套,常压热水锅炉2套,800KW发电机组1组,实验室1个,废水处理站1套。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吉利工业园污水管网;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做燃料,燃烧废气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营运期间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在车间自由扩散;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中环监字[2016]YH1605196号)显示: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表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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