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保局开展对第三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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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质量管理细则(试行)》(佛环〔2013〕65号)的要求,2014年12月16-17日,我局余永昌副局长率市、区两级核查组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核查组通过检查报告、记录、仪器及人员资质等,针对机构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
16日会议现场
17日会议现场
实验室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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