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优秀可享优先服务
高明拟出台科技领域社会信用管理办法
科技领域社会信用管理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负责。信用评级将按年度进行更新管理。经评定为“信用优秀”的责任主体,可享受优先支持承担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科技服务,先推荐参评各类科技项目。被评“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将永久取消其科技项目申报、参与科技服务、参与科技项目评审的资格。
佛山日报讯 记者关雪仪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至科技领域。目前,高明拟出台科技领域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获评“信用优秀”可优先支持承担科技项目,失信行为将受到相应的限制。
据悉,《佛山市高明区科技领域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申报、评审、实施和参与区科技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行为的认定、惩戒及其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包括科技项目的实施和参与者,包括项目申报和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受委托开展组织服务工作的中介机构、项目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等。信用采集范围包括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基金、研发机构申报、实施、监管、验收全过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奖励、专利资助、科普专项资金的申请过程。
科技领域社会信用管理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分党组)负责,对责任主体的信用记录内容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建立科技项目信用数据库,并依据责任主体参与科技项目活动的情况,评定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等信用等级。
其中,良好信用行为记录的内容包括责任主体从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到验收的全过程,遵守科技项目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和项目合同,奉行科技活动行为准则和科技管理工作准则,如期较好完成科技项目相关活动,履行相关承诺的行为等。
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内容则包括提供或申报的资料、情况不真实。包括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者假冒、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科技管理规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服务协议的行为。
区经科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所有责任主体的初始信用等级为“信用良好”。经评定为“信用优秀”的责任主体,可享受优先支持承担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科技服务,先推荐参评各类科技项目;获评“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将永久取消其科技项目申报、参与科技服务、参与科技项目评审的资格。
该负责人说,信用评级将按年度进行更新管理,信用等级被评为“一般失信”的,两年内无失信行为或采取了补救措施消除失信行为后果的,可恢复信用等级为“信用良好”;但信用等级被评为“严重失信”的,除非经过专门程序重新评估并有事实依据证明其当前信用可靠,否则不再恢复其“信用良好”评级,而且“严重失信”评级以及相应处理措施维持期限不得低于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