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 [2007]5号)的精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事业单位按照其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型: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又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公益一类指从事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现将《佛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立即布置属下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2日前统一将属下事业单位的调查表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伟青 联系电话:83353885
传 真:83303982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