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和区街道(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函
汕龙文广新函〔2015〕15号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231号)精神,省财政下达给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和7个街道(镇)文化站共15万元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1)用于全面推进龙湖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确保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免费,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提供重要保障。请贵单位将省财政下达的15万元专项资金按粤财教[2015]231号文件中安排(见***1)划拨给龙湖区各相关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和“两馆”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要将原始票据等相关资料进行建档保存,以备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杜绝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于支持区图书馆、文化馆及街道、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正常运转,为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专此函达。
***1:《2015年中央下达补助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和区街道(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2:《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231号)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9日
抄 送:王晓韩常委、孙健文副区长 |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9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