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赔偿濠江法院紧盯线索难题
日前,经过濠江法院的不懈努力,终于将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案一举执行到位,***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车祸 拒不履行
2014年7月5日,陈某驾驶轿车从汕头市濠江区往红旗岭加油站方向行驶左转弯时,与从潮阳往磊口方向行驶的熊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该轻型普通货车乘坐人王某、叶某、姜某伤残,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濠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与熊某应负本事故的同等责任,轻型普通货车乘坐人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人保财险公司先行赔付王某医疗费1万元,以及将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先行全部赔付给本次事故的死者刘某亲属。案经濠江法院一审判决,汕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生效。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赔偿王某、叶某、姜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合计22万多元的义务,王某、叶某、姜某遂向濠江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首次执行 困难重重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濠江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履行义务,并多次通过“总对总”查控网络查询陈某财产情况,但却一无所获。2016年6月,原申请执行人王某、叶某、姜某以将本案债权转让给其老板朱某为由,向法院申请延期执行,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朱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本院经审查后作出变更朱某为三案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根据申请执行人朱某提供被执行人陈某有宅基地和其在汕头市某制品厂有限公司任职的等有关线索,执行法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陈某名下并没有宅基地,其全家居住的宅基地所有人为其父亲;汕头市某制品厂有限公司则书面答复陈某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不适合工种要求,工厂考虑予以辞退。执行法官再次对陈某耐心教育劝说并进行传唤,通过多次工作,陈某于2016年至2019年间6次缴交案款共计4万4千元。尽管执行人员多次行动,但一直未发现其他任何财产线索,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及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紧盯线索 和解履行
2020年4月13日,申请执行人朱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案件虽陷入僵局,但濠江法院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丝毫没有放弃。执行法官在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次向陈某任职的汕头市某制品厂有限公司进行查询,但该公司回复已于2018年12月辞退被执行人陈某。
执行法官努力查找新的财产线索,一如既往认真关注案件的蛛丝马迹,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查询汕头市某制品厂有限公司的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时,发现陈某至2020年仍在该司的缴费名单中。有了新的突破口,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陈某,向其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弊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剩余的法律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下,2020年9月23日,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三案全部执行完毕,这场执行马拉松也得以落下帷幕。
目标在前,责任在肩。濠江法院表示,将在执行路上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执行精神,不歇奋斗前行,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