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2020年3月份大鹏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受理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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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截至2020年4月20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完成2020年3月份大鹏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受理初审工作。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大鹏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单位的人才拥有房产情况、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新引进人才补贴领取情况、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情况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查。
下一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结合新区实际房源情况及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发布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受理通告,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及其提交的人才住房相关申请材料分别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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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13: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