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1.依法制定新区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2.负责对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关工作;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5.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负责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8.依法监督新区石油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落实工作;9.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督查工作;10.指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指挥、协调、参与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2.承担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3.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2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是推动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有机衔接。完善新区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有机衔接,探索责任制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各级部门落实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根基。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印发工作。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工作,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创新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优化风险管控信息系统,探索信息系统动态监管,完善新区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张图位置信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在企业中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在新区28家企业内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重点时段和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统一工作部署,围绕《大鹏新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实施方案》十大风险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解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难点难题。五是完成危化品综合整治“收尾”工程。加大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危化品充装道路运输智能管控项目,扭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局面。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油气管线周边风险管控,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关、停、搬”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六是推动安全文化从柔性向刚性转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的“短、平、快”促进提高宣传成效。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品牌效应,结合实际推广使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宣教模块,丰富培训内容;创新方法改变“灌输式”培训模式。通过理论和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实现学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双提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3328.27万元,比2018年减少346.49万元,减少9.4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328.27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3328.27万元,比2018年减少346.49万元,减少9.43%。其中:人员支出914.83万元、公用支出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万元、项目支出2316.17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
(一)因宣传培训工作调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费减少了139.23万元;
(二)因危化品监管工作调整,危化品安全监管经费减少了135.5万元;
(三)因职业卫生等职能工作划转及分期支付等原因,执法咨询与检查技术服务经费减少了93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3328.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14.83万元、公用支出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万元、项目支出2316.17万元。
(一)人员支出914.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5.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7万元,主要是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2316.17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专项资金727.3万元,主要用于:涉海警示牌、应急救援装备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对口源城精准扶贫资金。
2.政府投资项目183.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教育体验馆。
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91.27万元,主要用于:危化品安全监管经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费,安全监察工作经费,法制工作经费。
4.安全生产执法61.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执法工作经费,执法咨询与检查技术服务经费。
5.一般管理事务852.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准备金,设备购置经费,公务接待费,编外人员管理经费,绩效考核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6.8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6.8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预算无增减变化。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根据2018年大鹏新区常务会会议精神和大鹏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小组会议精神,同意我局增购1辆专业技术用车。我局现有5台公务用车(含新增的1辆专业技术用车),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5万元;车辆运行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护等车辆运行维护事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及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深圳市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51.21万元,下降39.2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公务车辆、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三、其他
(一)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同时,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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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1-表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