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安监局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17年3月6日上午,大鹏新区安监局执法监察队对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复查,包括喷胶作业场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生产布局不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区未分开;喷胶的使用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没有采取防爆措施;各车间配电箱不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第4.4.1条的规定,未安装二级漏电保护装置三项隐患。经检查,该公司三项隐患均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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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下午,新区安监局副调研员杨远镜同志带队到群利塑胶五金(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部分机械设备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生产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生产设备的安全监测、检修记录不全,企业负责人参加检查、培训的相关档案资料记录不全,节后复工未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专项培训,现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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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下午,新区安监局副局长张爱民同志带队检查天龙首饰(深圳)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落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深鹏安监[2017]10号)精神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看台帐方式,发现企业存在金炉危险部位未加装防护装置、打磨区配电箱箱门与箱体跨接线脱落、气动打磨操作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隐患,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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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下午,新区安监局安监科副科长陈红亮同志带队检查深港顺亿超低温冷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落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深鹏安监[2017]10号)精神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看台帐方式,发现企业存在大锯、小锯、磨血合机、冷库室等生产设备、设施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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