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
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9〕6号)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拟于2020年12月开展2017年度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新区科创经服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具体绩效评价的执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绩效评价资料收集、实地核查(抽查率30%-50%)、总结分析等。
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按照要求配合绩效评价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详见***1)于12月21日前将***2发至新区科创经服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联系人贾梦冉邮箱(联系电话:178****5756/139****4114,邮箱:yangyang@dpxq.gov.cn),同时按照***3的资料清单做好实地核查的准备。
本次绩效评价不收取项目承担单位任何费用。对绩效评价有任何疑问事宜,请致电新区科创经服局绩效评价项目工作人员,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0755-2833356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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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项目清单
2. 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表
3. 2017年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现场调研资料清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