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光明壹号物业管理整改工作的函
普宁市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我局物业管理安全巡查小组于2019年10月9日对你司管理的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壹号小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未签订部门与员工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不完善。未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信息的巡查台账,无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巡查记录,未针对有限空间和电梯建立巡查台账。三是现场安全管控存在漏洞。存在消防设施被遮挡、灭火器检查记录未及时更新、电箱无用电安全标识、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电井房门未加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插头未归位等现象。
鉴于你司物业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对你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立刻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责任人员,理清整改思路。同时组织员工培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你司应于10月21日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气安全、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等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将相关制度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提高日常安全巡查频率,保障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上述整改内容要求你司于10月23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及整改照片书面报送我局。我局将按上述要求对你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反馈的,将就相关线索移交消防、安监等部门,由消防、安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17日